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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說翻拍電影似乎蔚為風潮,
而此時,就輪到影評專家學者跳出來了。
「某某某沒有把原著的精神拍出來。」
「這是錯誤的詮釋。」
「某某某把這本小說拍淺了。」

或是,

「拍得比原著更有深度!」
「電影比小說好看多了!」
「導演在人性的關懷上比原著更加細膩。」

等等等諸如此類。

不過說穿了,都只是詮釋的差異而已。
作者創造作品,
而導演/編劇將之詮釋在電影中;
而所謂優劣,只不過是第三人如讀者,
對原著之詮釋及對電影(或導演/編劇之詮釋)之詮釋的落差而已。

桌上有一盤巧克力玉米脆片。
盲人甲嘗了一口,覺得那是好吃的楓糖餅乾。
盲人乙吃了以後認為那應該是一片巧克力餅乾,
於是用自己的食譜烤了一盤巧克力餅乾。
某甲吃了一片某乙烤的餅干以後,卻認為某乙給他的其實是黑糖餅乾。
然後他覺得他比較喜歡楓糖餅乾勝於黑糖餅乾,
所以他斷言桌上的餅乾比某乙的餅乾好吃太多太多了。
或許他還能舉出甜度上的層次,口感的飽滿等等理由。
(看,他根本沒發現那應該是巧克力口味的!)
大概就是像這樣子的認知差異。

(不過某甲又真的有錯嗎?
就某甲經驗世界的角度出發,
或許這樣子的味道就是以「黑糖/楓糖」名之。
於是具備「很甜的巧克力」性質的物品,
在某甲的經驗世界裡名為「楓糖」。
相對比較不甜的則被喚為「黑糖」。
於是對甲而言,反而是乙的認知出現了差錯。
乍看之下有些荒謬,那只是因為具體的事物較容易以名形之。
如果把這些糖啊巧克力啊換成是各式各樣的抽象事物,那便很自然了。)


繞了一大圈。這種事無所謂好壞,只關乎偏好。
也許「我喜歡原著更勝電影」,會比「電影把小說拍壞了」來得精準些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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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rNv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